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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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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范围:
交易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交易中心的各项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规范交易活动和窗口服务行为。
1、手机、存储、发布各类工程招标、投标、中标信息。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服务等各类企业相关信息,提供材料、设备、价格等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工程分包信息。
2、提供评标专家库、负责收集、记录专家动态工作情况,为政府有关部门审定、考核专家提供资料。
3、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经济技术咨询服务,提供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洽谈、合同签署等交易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服务。
4、负责管理建设工程教育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相关网络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
5、在工程交易中心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6、妥善保存建设工程和投标活动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原始纪录等,制定相应的查询制度和保密措施,便于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7、严格按照依法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计收工程交易费。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建设部89号令)
5、《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2]21号)
三、服务承诺:
1、业务半理:礼貌待人、优质服务;准确、完整;即来即办原则。
2、信息查询系统:信息发布全面、完整、及时、真实。
3、服务成效:服务质量达到客户要求和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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