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法 规
文登市建设工程交易收费执行

鲁价费发[2001]243号
收费标准:
  1、设计、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服务费,按不超过勘查设计、建设监理中标价的1%收取;直接发包的按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合同价的0.9%收取;由 中标单位(或承包单位)缴纳,单项工程交易服务费最低为1000元。
  2、各类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服务费,以招标项目中标价格为基数按下列标准计收,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单位缴纳50%,中标单位缴纳50%。
  (1)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为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部分,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14%收取,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12%收取;
  (2)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12%收取,直接包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10%收取;
  (3)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10%收取,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08%收取;
  (4)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08%收取,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06%收取

  单项工程的交易服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中心地址:文登市珠海路环岛花园小区45—9号
                        联系电话:0631------808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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