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城建档案馆
 
 
档案馆馆藏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档案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村镇宅基地档案
 
管线工程档案
 
声像档案
 
公司荣誉
 
山东省优秀城建档案馆
 
威海市档案先进集体
 
文登市文明单位
 
 


档案馆简介


文登市城建档案馆于1987年10月26日以文编(1987)32号文件批准设立,为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目前,档案馆设馆长一人,副馆长一人,工作人员9人,档案工作人员文化程度全部达到高中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8人,占70%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有5人,占45%以上。目前,城建档案馆馆库总面积240多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120平方米,库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库房内配备了除湿机、吸尘器、灭火器、空调机、温湿计等设备,达到了防火、防尘、防盗、防虫、防鼠、防潮等要求。近几年,城建档案馆经过不断的建设和发展,已拥有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复印机、电脑、空调、密集架和防磁柜等一系列现代化办公设备,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轨道,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城建档案馆、威海市档案先进集体和文登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档案馆职能

城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进行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
1、贯彻、落实城建档案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城建档案法规的制定和执法工作。
2、接收和保管本城市需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资料。
3、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资料进行科学整理和安全保管。
4、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5、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及有关方面的需要,进行编研工作,积极开展利用。
6、采用先进技术,建立城市建设档案资料信息中心。
7、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业务培训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办事指南

1、档案查借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
2、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
(1)须提交的审验材料:计委立项批复。
(2)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2份。
(3)承诺时限:即报即办
3、发放《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1)交验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资料。
(2)签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3)批准发证。
(4)承办时限:资料齐全完整即办。

政策法规


相关的法律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3、《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规定》
4、《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5、《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和整理规范》